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修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修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14年9月29日_
修正公告日期:2014年10月8日
2、原公告内容: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修正为: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14年10月8日
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河道防护工程
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0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97)。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该项目的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次公开招标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第二次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石家庄市。
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北起涿州市与北京市房山区交界地带,沿旧路向南经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保定城区、清苑、望都、定州,至石家庄新乐市沙河特大桥南桥头,此为改扩建段终点,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全长185.843公里。新建段自与改扩建段交接处起,偏离开京石高速向南偏东方向继续向前,经新乐、藁城,与石黄高速相交后到达终点,与石安段改扩建项目顺接,新建段路线按双向八车道标准设计施工,全长38.835公里。项目总里程共计长224.678公里,设计时速120km/h。
高速公路穿越地区属于大清河水系及子牙河水系,高速公路与38条大小河流相交叉,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km2的河流有16条,自北至南分别为北拒马河、南拒马河、萍河、鸡爪河、瀑河、漕河、黄花沟、南环堤河、金线河、龙泉河、新九龙河、唐河、孟良河、沙河(北)、木刀沟、滹沱河。流域面积小于100km2的河流(沟)及排水渠道有22条,需要防护的有黑水沟、府河2条。本次招标的河道防护工程包括北拒马河、南拒马河、萍河、鸡爪河、瀑河、漕河、黄花沟、 南环堤河、金线河、龙泉河、新九龙河、唐河、孟良河、黑水沟和府河共15条河流。
1.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计划施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32个月。
1.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合同段,为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并具备承担本合同段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2)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单位报名。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河北工会大厦)三楼中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www.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项目动态管理平台( http://hbjsgkj.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风帆路543号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政编码:053000
邮政编码:050071
联 系 人:苏丽娜
联 系 人:窦桂红、陈倩
电 话:0312-6271828
电 话:0311-87733174
传 真:0312-6271800
传 真:0311-87758865
2014年9月29日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由此产生后果须负全责。
附件2: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质最低条件
内容
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3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录3 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1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1个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附录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1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附录5 填报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55岁以下,高级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近三年内(2011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河道防护工程的监理机构负责人。
备选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