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 2014-11-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0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97)。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保定。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起涿州市与北京市房山区交界地带,沿旧路向南经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保定城区、清苑、望都、定州,至石家庄新乐市沙河特大桥南桥头,此为改扩建段终点,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全长185.843公里。新建段自与改扩建段交接处起,偏离开京石高速向南偏东方向继续向前,经新乐、藁城,与石黄高速相交后到达终点,与石安段改扩建项目顺接,新建段路线按双向八车道标准设计施工,全长38.835公里。项目总里程共计长224.678公里,设计时速120km/h。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项目招标。主要对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完成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水土保持工程资金使用及完成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4评估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到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且通过水利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专项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国家水利部认定的水土保持验收评估资格,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评估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否则均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9日上午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河北工会大厦)四楼汇智厅(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www.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项目动态管理平台( http://hbjsgkj.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风帆路543号
邮 编:053000
电 话:0312-6271828
传 真:0312-62718200
联系人:苏丽娜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电 话:0311-87733174
传 真:0311-87758865
联系人:陈倩
日期:2014年11月17日
附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