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工程决算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 2015-04-5009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025号)文件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关于涿州至石家庄(京冀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2]3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97)。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该项目的工程决算编制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保定。
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起涿州市与北京市房山区交界地带,沿旧路向南经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保定城区、清苑、望都、定州,至石家庄新乐市沙河特大桥南桥头,此为改扩建段终点,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全长185.843公里。新建段自与改扩建段交接处起,偏离开京石高速向南偏东方向继续向前,经新乐、藁城,与石黄高速相交后到达终点,与石安段改扩建项目顺接,新建段路线按双向八车道标准设计施工,全长38.835公里。项目总里程共计长224.678公里,设计时速120km/h。概算总投资约188.8亿元。
1.3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时间为2015年6月,12个月内完成工程决算编制工作,服务期直至通过竣工审计。
1.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含连接线)决算编制技术服务,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507号)文件,完成工程决算并提交工程决算系统、工程决算文件、基础数据表在内的电子文件, 配合业主进行工程决算的审计工作。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主体工程(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数量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科研/服务
1
主体路基、路面
26
12
-
2
混凝土护栏及小构件
5
3
房建工程
13
4
房建暂估价-电气
6
房建暂估价-暖通
房建暂估价-水处理
7
房建暂估价-其他
8
房建暂估价-加油机
9
房建暂估价-锅炉
10
钢网架施工
11
仿古装修施工
主体机电工程
机电设备采购
14
临时光缆工程
15
交安设施工程
21
16
声屏障工程
17
绿化工程
18
河道防护工程
19
水土保持监测
20
科研课题
沥青采购
22
水保验收
23
环保验收
24
第三方检测
25
安全评估
勘察设计
27
招标代理
合 计
108
34
(2)连接线工程
里程长度 (公里)
概算投资(万元)
高碑店连接线
6.543
12664.69
侯朗营连接线
4.2
11042.29
保定连接线
29.67
65582.43
清苑连接线
5.532
10769.41
南双晶连接线
3.52
6535.12
李家疃连接线
6.52
19457.84
韩家洼连接线
19.619
28186.25
75.604
154238
(3)其他
除第(1)、(2)项外,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所有工作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0年4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成功完成过至少2个高速公路工程决算编制技术服务,有足够的人员、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信誉良好。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否则均做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清晰可辨)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 28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河北汇宾大酒店(河北工会大厦)四楼汇智厅。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www.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项目动态管理平台( http://hbjsgkj.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风帆路543号
邮 编:053000
电 话:0312-6271828
传 真:0312-62718200
联系人:苏丽娜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电 话:0311-87733174
传 真:0311-87758865
联系人:窦桂红、陈倩
2015年 5月 8日
附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和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