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委托,现就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比选,择优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及相关服务能力的资产清查单位。
一、项目概况
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起涿州市与北京市房山区交界地带,沿旧路向南经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保定城区、清苑、望都、定州,至石家庄新乐市沙河特大桥南桥头,此为改扩建段终点,全长185.843公里。新建段自与改扩建段交接处起,偏离开京石高速向南偏东方向继续向前,经新乐、藁城,与石黄高速相交后到达终点,与石安段改扩建项目顺接,新建段路线全长38.835公里。项目总里程共计长224.678公里。全线均按8车道(路基宽度42m)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120公里/小时。概算总投资约188.8亿元,项目已完工,已通车运营。
二、比选内容及限价
2.1对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通过建设、采购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具体业务包括:
按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确定各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将服务区资产按经营企业标准单独拆分,确定入账价值;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通过盘点,核实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一致性;
协助委托方处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移交手续。
2.2本项目咨询费限价:30万元。
三、对申请人资质及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注册地在河北省内或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河北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不少于10名注册会计师。在过去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为准)中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段)高速公路项目审计或资产清算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14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
地 址:石家庄市东开发区珠江大道与泰山街交口
电 话:0311-68058220
传 真:0311-68058500
联系人:苏丽娜、游燕燕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 话:0311-6905206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蔡丽姣、蒋旭洁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