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保沧线分离式立交桥桥下积水处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保沧线分离式立交桥桥下积水处治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建设地点:京港澳高速京石段K143+961保沧线分离式立交桥
2.2建设规模:
京港澳高速京石段桩号 K143+961.234 保沧线分离式立交桥,跨径组合为 4-20m,被交道为 S331 保沧线,双向四车道,上部结构采用预制小箱梁,下部结构为柱式墩桩基础。被交道为 S331保沧线,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 22.5m,是连接保定市和沧州市周边县市的主要省道,大型运输车辆较多,该桥桥下下排水,且今年雨水较多,雨量较大,桥下排水严重影响群众出行。
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保沧线分离式立交桥桥下积水处治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在保定南互通圈内西北角、西南角各增设一处土质排水沟,东北角增设水泥混凝土蒸发池,东南角扩建现有蒸发池;分别在该桥第2孔的西北角、第2孔的东北角、第3孔西南角各增设一处集水井;在距离新增及扩建蒸发池顶部四周各1m处增设刺铁丝隔离栅进行隔离,在刺铁丝上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在保定南互通圈周围用隔离栅隔离。
工程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计划工期:工期28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保沧线分离式立交桥桥下积水处治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分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的最低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 19 日至2021年 7 月2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路养护资质的外省市施工单位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证明原件(省外企业适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7 月 27 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网站(http://www.hbjsgkj.com)和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uihepm.com)上发布。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 |
地 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 |
电 话:0311-83705085 |
联系人:王丹 |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10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311-69052062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盖单位章)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
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